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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江西省“雷锋班”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07日 00:00 来源: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

各高校团委,各设区市团委学少部,团协中职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学校战线共青团系统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助人为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可亲可学的青年学生先进集体,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团省委学校部决定开展2016年度江西省“雷锋班”推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的班集体。

二、申报条件

1.有积极明确的班级奋斗目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团支部、班委会健全且发挥了核心作用,主题团日、主题班日活动正常开展。

2.班级精神风貌健康向上,全班同学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规守纪、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热爱集体、助人为乐,学习气氛浓厚,具有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和班风。

3.全班同学学业成绩优良,有较为全面的综合素质,积极参加“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及各类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4.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了较为典型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

三、申报名额

江西省“雷锋班”在全省范围内评选70个,各高校团委可分别申报1个雷锋班,团协中职会员单位可分别申报1个雷锋班,各设区市团委学少部可分别申报2个雷锋班。

四、申报方式

1.各高校班集体由所在学校团委直接申报。

2.团协中职会员单位班集体由所在学校团委直接申报。

3.各普通中学和非团协会员单位中职学校班集体由所在设区市团委学少部统一申报。

五、申报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在推荐提名时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申报条件综合考评。

2.各地各单位拟申报的候选班集体,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评选的班集体要按照通知要求由所在学校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3.各地各单位申报表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请于2017310日前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各序列邮箱。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后尽快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限收顺丰、EMS)。

联 系 人:欧阳文意

联系电话:0791-88910814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东6号楼114团省委学校部办公室),330036

附件:2016年度江西省“雷锋班”申报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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