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18〕2号)的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在2018年6月上旬举办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校大赛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经费保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冯浩
副主任:陈斌、汪和平、章义来、黄勇、郭立、冯景华、常成玉、刘家金、张婧婧、李慧颖
成员:王文华、余莉、孙传文、阎飞、刘常春、占松青、杨柳青、高树太、宋俊杰、王希才、简志宏
校大赛组委会下设工作组和专家组
(1)工作组组长:陈斌副组长:艾军
组员:孙传浩、邹金成、叶玮、各学院(部)就业创业工作专员及科研秘书、各科研部门(中心、平台)办公室主任或指定联络人
负责:赛事组织工作
(2)专家组组长:李慧颖 副组长:汪和平
组员:景德镇陶瓷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库成员
负责: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培训、评审工作
二、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三、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教育部关于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和国际赛道拓展;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突出“海丝”特色,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突出海峡特色,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深度交流;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打造国际大赛平台,努力办一届惊艳非凡的全球双创盛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宣传发动
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精心策划和组织好分院初赛,为校级比赛挖掘、推荐优秀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全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部)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九、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学院(部)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学院(部)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十、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分院初赛、校级决赛二级赛制,赛程安排如下:
报名(3月12日-5月5日)
参赛团队须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同时报名。
线下报名:由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分院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协议书和项目计划书电子及纸质稿,同时各分院负责审核参赛团队资格。
线上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任一方式按要求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每人最多可参与三个项目,鼓励跨分院跨专业申报,合理分工。研究生院、陶瓷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材料学院和机电学院参赛团队不少于55项,外国语学院和信息学院参赛团队不少于35项,其他分院参赛团队不少于10项(其中创意组原则上不高于60%)。
分院初赛(5月10日-5月15日)
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分院自行决定。各分院对报名的项目组织初赛,遴选报名团队数20%的项目(创意组原则上不高于60%)参加校级决赛。
晋级校级决赛的参赛选手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协议书、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和1分钟的展示视频。
项目计划书写作要求详见附件,文件要求为pdf、word或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项目展示PPT文件要求为ppt、pptx或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项目1分钟展示视频文件要求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20M。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3.校级决赛(5月25日-6月10日)
各分院在5月22日前将加盖分院公章的《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进入校级决赛项目统计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协议书、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和1分钟的展示视频一并交至创业学院。校级决赛分两轮:项目评审和现场路演。
校级决赛第一轮(5月25日-28日)项目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和展示视频分创意组、实践组(实践组包含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分别进行评审,5月29日公布创意组前25名、实践组前25名共计50个主赛道参赛团队晋级校级决赛第二轮;同时根据报名情况评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若干参赛团队晋级校级决赛第二轮;
校级决赛第二轮(6月5日-10日)提交参赛资格审核材料和现场路演,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展示(8分钟)和答辩(5分钟)两个环节。根据评分标准分创意组、实践组(实践组包含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分别路演评分,大赛主赛道分别产生金奖5个、银奖8个、铜奖12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的金、银、铜奖根据报名及晋级校级决赛第二轮情况另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参赛资格审核材料: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后续另行通知,或由校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大赛组委会日常联系人:邹金成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协议书
3.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4.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写作要求
5.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进入校级决赛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