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学术水平,鼓励和支持我院教学、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省部级、国家级科研项目,提升我院科研整体水平,根据学院统筹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考古文博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和青年基金项目培育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类别
1.本次培育计划的资助对象为预申报国家级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者,其中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者原则上为青年教师(年龄:男性在35周岁(含)以下、女性40周岁(含)以下)。
所申报课题需紧密结合我院相关学科研究方向,自行选择、设计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项目类别分为国家项目培育基金和青年英才项目培育基金,资助评审立项按照注重文本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设立国家级培育项目:理工科每项资助6万元、文科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培育项目:理工科每项资助2万元、文科每项资助1万元,所有项目经费由科研项目配套支持经费作为激励,按照分期形式拨付(立项拨付70%,结题拨付30%)。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如所有申报项目均未通过专家评议小组审核,则当年不予立项。
二、培育基金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我院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其中国家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英才培育基金申请人职称、学历不限。每个项目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为考古文博学院在编在岗教研人员,且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培育项目。
2.项目负责人只能单次申报一类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申请项目的参与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并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
3.已承担国家级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项目培育基金,已承担省级以上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英才培育基金(结项时间在培育项目提交申请书之前有效,否则将按弄虚作假处理);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对应层次培育项目;每个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未完成往年我院培育基金项目者不得再次申报。
三、评审原则及项目要求
1.培育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由考古文博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负责。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制度,项目主持人不得参加项目评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对评审工作负有保密责任,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方式。
2.国家项目培育基金结题要求:3篇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A类论文(认定以学校科研处有关文件为准),或出版专著1部(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项目立项以后必须申报第二年国家级项目;青年英才培育基金结题要求2篇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中文核心论文,或出版专著1部(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立项以后必须申报第二年省级项目。
四、申报受理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纸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者需认真填写《考古文博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理工类、文科类),于2024年9月5日前提交至考古文博学院行政办公室,联系人:马磊。
2.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符合项目申请的规范要求。材料包括:(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5份,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2)电子版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WORD版本)、论证活页(WORD版本),电子文档以姓名方式建立文件夹,所有材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20884037@qq.com
考古文博学院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