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其中上联彩色为《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持有,用于到指定单位报到;下联白色为《就业通知书》,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二、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
(一)改派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
1、原《就业报到证》单位以及新接收单位必须在江西省范围内。
2、接收单位为省直单位、中央驻赣单位、跨生源地的市级或市级以下单位,如南昌市的县(区)级单位接收生源地为九江的学生。
(二)提供材料
1、需改派至新单位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新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若与原单位签约的,还需提供原单位解约函。
2、需从原单位改派回生源地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单位的解约函。
注:(1)江西籍生源在省外参加专升本考试并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要改派的:需提供盖有省级招办印章的本科学历的录取名册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办或档案馆在本人姓名上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或本科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专科、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2)异地高考的江西籍毕业生和来赣就业的省外生源毕业生改派。异地高考的江西籍毕业生和来赣就业的省外生源毕业生改派需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另需提供盖有省级招办印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办或档案馆在本人姓名上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或本科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本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
(一)改派时限
改派时限时间为2年,即自毕业时间起24个月内。
(二)提供材料
1.需改派至新单位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新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若与原单位签约的,还需提供原单位解约函。
2.需从原单位改派回生源地的。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单位的解约函。
特别提醒:1.如需改派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的,这些城市有特别要求,请致电0791-88556969咨询。2.部分毕业生所属生源的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以负责本地范围单位的签转,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
(一)1986-1998届毕业生(以下3项任选1项,且只接受线下办理)
1、提供分配花名册(毕业学校档案馆盖有原省教委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教委公章、个人信息、分配信息要清晰准确)、身份证、毕业证。
2、提供录取花名册(毕业学校档案馆盖有省高、中招办录取专用章,招办公章、个人信息要清晰准确)、有效证明材料(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需体现“××××年××月分配至我单位”)、身份证、毕业证。
3、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到学信网申请,中专学历可到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出具学历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需体现“××××年××月分配至我单位”)、身份证、毕业证。
(二)1999届及之后毕业生
1、线下受理。本人带好身份证、毕业证到相应窗口补办。
2、线上受理。2009年及之后毕业进入“江西微就业”微信公众号、赣服通、1233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助办理。其中“江西微就业”微信公众号办理步骤:进入微信→选择添加好友→选择公众号→搜索“江西微就业”→进入“信息服务”→选择“报到证遗失证明”→填写个人信息和毕业信息后提交等待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