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创建于1952年,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国内外著名的中国古代艺术博物馆。收藏有各类文物102余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余万件;设有青铜研究部、陶瓷研究部、书画研究部、工艺研究部、考古研究部、文物保护科技中心以及信息中心、图书馆、文化交流办公室等20多个部门;并拥有一批文物鉴定、研究、保护、陈列展览的高级研究专家。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青铜器研究与鉴定1名、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1名、古代工艺研究与鉴定1名、考古发掘与研究1名、文物科技保护—金属工艺技术1名、文物保管1名、业务翻译与文化交流1名、数据库系统管理1名,共8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青铜器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青铜器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承担青铜器陈列和展览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2)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3)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水平和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绘画、书法(碑帖)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配合制订绘画、书法(碑帖)的陈列和展览大纲,承担陈列和展览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艺术学理论、美术学或相关中国书画史研究方向;
(2)具有扎实的古代绘画、书法专业理论基础;
(3)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4)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水平和研究能力;
(5)身心健康。
(三)古代工艺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馆藏少数民族文物进行整理和研究;
(3)承担上博少数民族工艺馆陈列和展览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2)具有大学英语CET-6及以上证明,并能熟练运用。同时具备一定程度的第二外语能力(语种不限);
(3)拥有中国古代漆器研究方向专业经历者优先考虑,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该方向学术论文(中文核刊)1篇及以上优先考虑;
(4)参加过相关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
(5)身心健康。
(四)考古发掘与研究
1.工作职责:
(1)独立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协助对文物的鉴定和研究;
(3)参加考古发掘、撰写考古发掘报告;
(4)参加抢救性发掘清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专业;
(2)具备较好的外语能力;
(3)具备较强的田野发掘与考古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
(五)文物科技保护—金属工艺技术
1.工作职责:
(1)运用X射线CT等分析手段,主要开展本岗位的金属工艺技术及研究工作;
(2)协助开展中国古代金属工艺实验分析、专业展览大纲和陈列工作;
(3)参加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归档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金属材料科学和工程、科技考古专业;
(2)具有相应的任职专业外语能力;
(3)熟悉本学科相关仪器设备及图像处理软件;
(4)有青铜器制作技术研究经验、留学教育背景者优先;
(5)身心健康。
(六)文物保管
1.工作职责:
(1)参与分管文物安全和入藏文物的日常维护:
(2)参与分管文物的点交、入藏;
(3)参与馆和相关部门挑选、提看、调换、送修、拍摄、复鉴及借用等所需分管文物的提拿、搬运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相关专业;
(2)热爱文博事业,对中国古代艺术有浓厚兴趣;
(3)有较强动手能力,能搬运重型文物;
(4)身心健康。
(七)业务翻译与文化交流
1.工作职责:
(1)参加相应语种国家文化交流的业务翻译(口、笔译)和相关资料的校对;
(2)参加对外文化交流中的接待、联系、展览、活动筹备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翻译、外事联络和接待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英语、国际新闻与传播、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2)具有大学英语TEM-8或雅思6.5分或托福90分以上相关证明;
(3)热爱文博事业,对文博行业有一定了解;
(4)工作细致有责任心;
(5)身心健康。
(八)数据库系统管理
1.工作职责
(1)参与馆内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和办公系统数据库等各项数据库的应用开发和维护;
(2)协助记录博物馆数据库的内容;
(3)进行日常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
(4)承担数据库日常维护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熟悉主流数据库工具软件的安装、集成、参数配置及开发;熟悉主流服务器硬件、操作系统及相关网络设备的安装、集成及参数配置;熟悉Java开发语言、Linux常用命令、SQL语句;
(3)拥有软件编程开发及实施经验或IT运维项目实施经验,具有大型分布式、高并发、高负载、高可用系统设计开发经验者优先考虑,具备相关资质证书优先考虑;
(4)身心健康。
三.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 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8日17:00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3)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4)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院校尚未毕业的须另外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
5.笔试:
根据报名职位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笔试。笔试考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7.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我馆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8.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9.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裘老师
咨询电话:63723500—630
监督电话:23115563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技术咨询:52309090-113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